一、声学设计的一般要求
体育馆比赛大厅的建筑声学条件应保证语言清晰为主,大厅内观众席和比赛场地观众席和比赛场地不得出现回声、颤动回声和声聚焦等音质缺陷。在处理比赛大厅内吸声、反射声和避免声缺陷时,应把自然声源、扩声扬声器作为主要声源。
二、混响时间
混响时间是体育场馆最重要的一个指标,它直接关系到语言清晰度、语言传输指数、音乐明晰度等多项声学指标。合适的混响时间可以给观众一个良好的听音环境,能更加投入的关注比赛。若混响过短则听起来声音很干,亲切感不足,而且容易让人疲惫。若混响过长则语言清晰度低,观众不能准确的听出现场运动员和解说员的声音,而且还会影响电声系统,如容易引起电声系统的啸叫等。可见良好的混响时间对体育场馆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T131-2000《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中推荐综合馆、游泳馆比赛大厅满场500~1000Hz混响时间及各频率混响时间相对于500~1000Hz混响时间混响时间的比值宜分别采用表1、2与表3。
频率/Hz |
<40000 |
40000~80000 |
>80000 |
比值 |
1.2~1.4 |
0.9~1.0 |
0.8~1.0 |
表1 游泳馆比赛厅满场混响时间500~1000Hz混响时间
每座容积(m3/座) |
≤25 |
>25 |
混响时间(s) |
<2.0 |
<2.5 |
表2 各频率混响时间相对于500~1000Hz混响时间的比值
频率/Hz |
125 |
250 |
2000 |
4000 |
比值 |
1.0~1.3 |
1.0~1.15 |
0.9~1.0 |
0.8~1.0 |
有花样滑冰功能的溜冰馆,其比赛厅混响时间可按容积大于80000m3的综合体育馆比赛大厅的混响时间设计。冰球馆、速滑馆、网球馆、田径馆等专项体育馆比赛厅的混响时间可按游泳馆比赛厅混响时间设计。
混响时间应按公式分别对125 、250、500、1000、2000、4000Hz六个频率进行计算,计算值取道小数点后一位。
T60=-
式中 T60——混响时间(s);
V——房间体积(m3);
S——室内表面积(m2);
——室内平均吸声系数;
m——空气战胜衰减系数(m-1)。
三、吸声与反射处理
比赛大厅的上空应设置吸声材料或吸声构造。
比赛大厅四周的玻璃窗应设有吸声效果的窗帘。
比赛大厅的山墙或其他大面积墙应做吸声处理。
比赛场地周围的矮墙、看台栏板宜设置吸声构造,或控制倾斜角度和造型。
四、噪声控制
(一)一般要求和室内背景噪声要求
比赛大厅和有关用房的噪声控制应从总体设计、平面布置以及建筑物的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方面采取措施。
比赛大厅和有关用房的背景噪声不得超过相应的背景噪声限制。
体育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当体育馆比赛大厅、贵宾休息室、扩声控制室、电视评论员室和扩声播音室无人占用时,在通风、空调、调光等设备正常运转条件下,室内噪声应符合表4的规定。
房间总类 |
室内背景噪声限值 |
比赛大厅 |
NR35 |
贵宾休息室 |
NR30 |
扩声控制室 |
NR35 |
电视评论员室 |
NR30 |
扩声播音室 |
NR30 |
(二)、噪声控制和其他声学要求
比赛大厅以利用休息郎等隔绝外界噪声干扰。休息廊宜做吸声降噪处理。
贵宾休息室维护结果的计权隔声量应根据其环境声情况来定。
电视评论员室之间的隔墙应有必要的计权隔声量。